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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各高中、初中学校:
为了纪念五四运动90 周年,引导、激励学生继承发扬“五四”运动光荣传统,大力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运动精神,增强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局团委决定举办临清市中学生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演讲比赛,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赛时间
5月8日(时间暂定,局团委提前一天通知,请做好前期准备)
二、 地点:
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三、具体要求:
1.参赛人员:
各学校经过本校初赛选拔,高中前两名,初中第一名进入全市总决赛。
2.演讲主题:
以“弘扬五四精神 、立志报效祖国”为主旨,也可以结合新中国成立60周年,祖国家乡日新月异的变化等内容,抒发学生爱国之情,报国之志,内容健康向上,联系实际,生动感人。
3.比赛规则:
演讲稿要主题突出,观点鲜明,语言流畅;选手普通话要标准 ,吐字要清晰,演讲要有感染力、号召力;演讲时有必要的自我介绍。
4. 演讲时间:
不能少于3分钟,不得超过5分钟。不符合时间规定酌情扣分。
5.要求参赛选手必须脱稿。
四、比赛规则
1、高中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初中组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若干。获得一、二等奖参赛学生的辅导教师获优秀辅导奖。
2、本次比赛顺序抓阄决定。
3、比赛采取现场打分亮分的方式。计分方法是: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其余分的均值计分。
五、相关要求
1、参赛选手演讲时间控制在3——5分钟。
2、参赛选手要高度重视这次演讲比赛活动,精心组织,做好宣传,演讲要脱稿,力求做到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生动活泼、富有感染力,确保通过此项活动,进一步强化中学生团员的理想和责任意识。
3、各学校务必在4月30日前完成初赛,并将参赛选手所在学校、年级、姓名、演讲题目、辅导教师(一名参赛选手限一名辅导教师)上报局团委,并附演讲稿一式八份。
教育局团委
2009年4月20日
附:评分细则(满分100分)
评分采取百分制。评分按演讲内容、语言表达、态势神情、仪表形象、演讲效果、演讲时间及脱稿等6个项目进行,各占分值40分、20分、10分、10分、15分、5分。
(一) 演讲内容 40分
观点正确、鲜明,主题深刻、集中,角度新颖、得当,材料典型、充分,事、情、理交融,逻辑严谨,说服力强。
(二) 演讲技巧 40分
1、语言表达(20分):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楚、准确,语言清亮、圆润,语言生动、形象、语气、语调、声音、节奏富于变化,轻重缓急,抑扬顿挫切合演讲内容,能准确、恰当地表情达意,舒心悦耳,娓娓动听
2、态势神情(10分): 姿态、动作、手势、表情、眼神能准确、鲜明、自然、形象、直观、灵活地表达演讲内容和思想感情,渲染气氛,增强表达效果,不矫揉造作,夸张别扭。
3、仪表形象(10分):服饰大方、自然、得体,举止从容、端正,风度潇洒,精神饱满,态度亲切。
(三) 演讲效果 15分
演讲精彩有力,使人在美的享受中受到了深刻教育,具有强大的鼓舞性、刺激性、说服力、感召力和召唤力。讲者与听者情感相近,能充分调动听众的情绪,在听众中产生了强烈的情感共鸣。
(四) 时间及脱稿要求 5分
不脱稿扣3分;超时或少时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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