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首页 | 教育信息 | 图片新闻 | 教育内网 | 下载中心 | 教育论坛 | 反馈留言 | 资源中心 | 成绩查询 | 局长在线 |  

 
您现在的位置: 临清教育信息网 >> 教育信息 >> 基础教育 >> 正文  

当前没有任何公告!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10-3-17 10:33:41   作者: 佚名   点击数 537      

各市教育局:     

为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提高我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改善办学条件,推进学校建设的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促进全省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我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现将《标准》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以指导各地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

一、推进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山东、促进教育公平的需要;是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基本均等的受教育条件,科学合理配置基础教育资源的必然要求;是贯彻《义务教育法》,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途径。各地要切实把基础教育工作重心转到办好每一所学校,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目标上来。

二、本《标准》是中小学完成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应具备的基本办学条件,是规划、设置、改造和管理学校的重要依据和基本标准。各地要根据本《标准》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并落实基础教育学校均衡发展规划,制订《标准》的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积极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实现区域内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对办学条件未达到基本办学标准的学校,要制定改造计划,加快改造进程,争取用5年时间,使全省中小学达到《标准》要求。

三、各地要将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与布局调整、薄弱学校建设、危房改造等工作结合起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要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学校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各市在实施过程中,要及时进行总结。落实《标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我厅基础教育处。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下载 点击浏览该文件

 

二○○八年五月七日

来 自: 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 admin
·上一篇: 聊城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0年优秀班集体暨优秀班主任和十佳班集体暨十佳班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聊城市义务教育市级规范化学校评估纪实表
【字体: 我要投稿 | 发表评论 | 告诉好友 | 打印此文 | 关闭窗口
· 明荣知耻树新风
· 临清教科研周报
· 艺术周风采
· 中小学生“五个一”读书活动
· “六一”金点子
· 教师、学生读书活动
· 赴江浙学习考察报告
· 构建和谐师生关系研究活动
· 创建学习型党组织
· 科研室通知[330]
· 临清市教育局关于开…[336]
· 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346]
· 关于做好信息技术教…[351]
· 让支教生活展现青春…[306]
· 市人大领导视察我市…[494]
· 民族实验中学教师文…[547]
· 市教育局召开纪律作…[858]
· 我市举行京虹书屋启…[914]
· 临清市教育系统开展…[1001]
· 没有相关文章
· 没有任何调查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没有任何评论
查看关于此文章的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