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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清市纪委临清市监察局关于严禁以子女升学为名违规操办贺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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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
2010-7-21 10:46:58
作者:
佚名
点击数 3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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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驻临各单位:
一年一度的高考、中考刚过,为防止个别党员干部职工以子女升学为名滥发邀请通知、违规操办贺宴甚至收钱敛财问题的发生,根据《关于严禁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的若干规定》(临办发[2009]9号文件)之规定,现重申并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严禁党员干部职工邀请本人亲属以外的其他人员参加以子女升学为名举办的各种贺宴;
(二)严禁党员干部职工以子女升学为名收受本人亲属以外的其他人员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等;
(三)严禁党员干部职工以子女升学为名到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报销费用或要求承办有关事项;
(四)党员干部职工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查实,一律先行停职,并视情节轻重,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直至给予党政纪处分等方式予以处理。违规收受的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等,一律责令退还;无法退还的,全部上缴。
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于律己,带头遵守有关规定,自觉抵制以子女升学为名违规操办贺宴歪风,以实际行动促进和带动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治理违规操办升学贺宴活动,作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强化监管措施,确保不出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于不顾市委、市政府三令五申,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而上、违规操办升学贺宴的,将依法依纪从重从快严肃查处;对出现党员干部职工违规操办升学贺宴的部门和单位,在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对由于监管不力,导致出现此类违规违纪问题较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和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对其主要负责同志实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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